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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教思政〔2023〕17号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柳州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3-03-29 15:53    |  作者: 柳州市教育局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局属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引导和激励全市学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柳州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学校在校并具有本校学籍的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

        三、名额分配

        (一)按全市学校学生数一定比例进行名额分配(附件2)。

        (二)根据2022年度各学校主动承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主办的各项活动情况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名额分配(附件3)。

        四、评选要求

        (一)各学校按照德、智、体三方面评选条件,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学生民主评定的基础上评选。小学、初中优先考虑获得过“红领巾奖章”三星章以上荣誉的个人。

        (二)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按照评选标准和名额分配,严格把好审核关,切实做好评选工作。推荐参加市级评选的候选名单,必须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逐级上报并进行审核及公示,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办有特殊教育学校的,要切实保障残疾学生评优评先的权利,原则上必须推荐残疾学生或特殊教育班集体参加市级评选。

        五、材料报送

        (一)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需对本县区(新区)名额进行分配,填写《各县区(新区)评选名额分配表》(附件4),并于4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盖上公章的扫描版及可编辑的电子版表格,报送至平台技术支持工作人员以便完成评选细化与系统优化工作,邮箱:1030079946@qq.com。

        (二)本年度首次采用“柳州市学生评优评先平台”进行评选推荐工作,各学校需根据评选条件(附件1)确定推荐人选并完成公示环节后,于4月18日—28日期间,在评选系统中下载模板表格,将本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单汇总导入柳州市学生评优评先系统。若推荐名单中含有未达到评审条件的,将无法成功导入系统。

        (三)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于5月5日前在评选系统中对本辖区内学校报送的名单进行审核,并提交至市教育局。

        (四)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局属学校须在各截止时间前在“柳州市学生评优评先平台”导入推荐材料并上报,逾期未报不再另行通知,未用名额将作自动弃权处理。

        (五)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的三好学生评选填报工作具体负责人,需加入平台操作技术交流QQ群(群号:753774128,备注“单位+姓名”),评选系统网址、账号信息、操作手册等有关信息将在群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平台使用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评选系统技术支持人员联系。

        市教育局思想政治教育科联系人及电话:韦丹,2822733。评选系统技术支持电话:李勇,2810882。

            附件:1.评选条件

                  2.名额分配表(一)

                  3.名额分配表(二)

                  4.各县区(新区)评选名额分配表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3年3月27日           



        通知公告
        柳教思政〔2023〕17号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柳州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3-03-29 15:53    |  作者: 柳州市教育局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局属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引导和激励全市学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柳州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学校在校并具有本校学籍的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

        三、名额分配

        (一)按全市学校学生数一定比例进行名额分配(附件2)。

        (二)根据2022年度各学校主动承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主办的各项活动情况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名额分配(附件3)。

        四、评选要求

        (一)各学校按照德、智、体三方面评选条件,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学生民主评定的基础上评选。小学、初中优先考虑获得过“红领巾奖章”三星章以上荣誉的个人。

        (二)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按照评选标准和名额分配,严格把好审核关,切实做好评选工作。推荐参加市级评选的候选名单,必须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逐级上报并进行审核及公示,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办有特殊教育学校的,要切实保障残疾学生评优评先的权利,原则上必须推荐残疾学生或特殊教育班集体参加市级评选。

        五、材料报送

        (一)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需对本县区(新区)名额进行分配,填写《各县区(新区)评选名额分配表》(附件4),并于4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盖上公章的扫描版及可编辑的电子版表格,报送至平台技术支持工作人员以便完成评选细化与系统优化工作,邮箱:1030079946@qq.com。

        (二)本年度首次采用“柳州市学生评优评先平台”进行评选推荐工作,各学校需根据评选条件(附件1)确定推荐人选并完成公示环节后,于4月18日—28日期间,在评选系统中下载模板表格,将本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单汇总导入柳州市学生评优评先系统。若推荐名单中含有未达到评审条件的,将无法成功导入系统。

        (三)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于5月5日前在评选系统中对本辖区内学校报送的名单进行审核,并提交至市教育局。

        (四)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局属学校须在各截止时间前在“柳州市学生评优评先平台”导入推荐材料并上报,逾期未报不再另行通知,未用名额将作自动弃权处理。

        (五)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的三好学生评选填报工作具体负责人,需加入平台操作技术交流QQ群(群号:753774128,备注“单位+姓名”),评选系统网址、账号信息、操作手册等有关信息将在群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平台使用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评选系统技术支持人员联系。

        市教育局思想政治教育科联系人及电话:韦丹,2822733。评选系统技术支持电话:李勇,2810882。

            附件:1.评选条件

                  2.名额分配表(一)

                  3.名额分配表(二)

                  4.各县区(新区)评选名额分配表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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